
生態旅游資源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類型:
自然生態旅游資源
人文生態旅游資源
景觀恢復類生態旅游資源
一.自然生態旅游資源
1、從空間分布角度分類:
(1)山岳生態旅游資源
由于人口和聚落稀少,生態旅游資源比較豐富。由于山體的高度和隔離作用,山岳可作為生態旅游資源組成部分的植物、動物也比較多。山岳居民的生產、生活方式保留有不少與自然環境和諧之處,也是生態旅游資源的組成部分。山岳生態旅游資源呈垂直分布,而具有多樣性。
(2)濱海生態旅游資源
濱海生態旅游資源分布在海陸交界地帶。規模不大的海灣、海島、半島,海灘、巖岸,濱海林地、田野濕地以及近岸水域等都是濱海生態旅游資源。濱海地帶水中、陸上、空中多種多樣的生物,大多數是生態旅游資源的組成部分。由于有海水作為生態旅游的活動載體,由于人類天生的親水習性,濱海生態旅游資源有較高的開發價值。
(3)河湖生態旅游資源 環境質量較高的河湖水域構成河湖生態旅游資源,其特點與濱海生態旅游資源類似。
(4)濕地生態旅游資源 濕地作為生態旅游資源,其價值不亞于森林生態旅游資源,種類繁多的濕地生物是濕地生態旅游資源的組成部分。
(5)草原生態旅游資源 構成草原生態旅游資源的主要是高原和平原上規模較大的草地。高山草甸和濕地草地歸屬山區和濕地生態旅游資源。草原人煙稀少,可進入性強,生物可見性強,生態旅游開發價值較高。
(6)荒漠中綠洲生態旅游資源 荒漠并非毫無生機,平原和高原上的荒漠中也有綠洲生態旅游資源。
(7)冰雪地帶生態旅游資源除了山區、濱海、河湖、濕地、草原等地的冰雪覆蓋地帶之外,苔原、冰原地帶的冰雪覆蓋空間中也存在冰雪生態旅游資源。苔原、冰原地帶的生態旅游資源環境脆弱,但具有遠景開發價值。
以上分類主要結合地球上自然生態系統的劃分。
2、按主要依托地分類
公園和保護區是主要的生態旅游依托地,對旅游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。
國家公園是自然保護的一種重要形式,興起于美國,隨后在世界范圍得到發展并逐步走向成熟。1872年美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座國家公園——黃石國家公園,也是世界上第一個自然保護區。國際自然保護聯盟(IUCN)對國家公園的定義為:“一個國家公園,是這樣一片比較廣大的區域:①它有一個或多個生態系統,通常沒有或很少受到人類占據及開發的影響,這里的物種具有科學的、教育的或游憩的特定作用,或者這里存在著具有高度美學價值的自然景觀;②在這里,國家最高管理機構一旦有可能,就采取措施,在整個范圍內阻止或取締人類的占據和開發并切實尊重這里的生態、地貌或美學實體,以次證明國家公園的設立;③到此觀光需以游憩、教育及文化陶冶為目的,并得到批準。”
盡管國家公園的定義和標準各國不一,但國家公園所具有的價值及功能卻相當一致。國家公園可以提供人類追求的健康美麗安全的環境,這種環境提供人們健康、美麗、安全及充滿智慧源泉的生態系統和景觀,這使得國家公園具備健康的、精神的、科學的、教育的、游憩的、環保的以及經濟方面的多種價值,并相應地具備以下幾方面的功能(王維正等,2000):①提供保護性環境。國家公園地區大都具有成熟的生態體系,并包含有頂極生物群落,對于人類的生活環境品質及國土保安極具意義;②保護生物多樣性。國家公園具有保存大自然物種,提供作為基因庫的功能,并以此供后代子孫世世代代使用;③提供國民游憩、繁榮地方經濟。具有優美自然原始風景的國家公園,常作為現代都市生活最高品質的游憩場所,同時,國家公園觀光旅游的發展能夠促進地方經濟,并增加區內外居民就業發展機會;④促進學術研究及國民環境教育。國家公園區內的地形、地質、氣候、土壤、水域及動植物生態資源多未經人為改變或干擾,對于研究自然科學的人們,是最佳的“自然博物館”。還可利用國家公園區域研究生態體系發展、食物鏈、能量傳遞、物質循環、生物群落演變與消長等。此外,國家公園區內設有游客中心及研究站,負責室內解說工作;并聘請解說員實地進行環境區劃解說,提供國民野外教育的機會。
國家公園是世界自然保護事業中的一項重要建設和基本設置,也是開展自然保護工作的重要基地。隨著自然保護事業的發展,保護區的類型和種類在不斷增添,在不同國家不同歷史時期對同一種保護區的名稱各不相同,隨后,IUCN提出了新的分類體系,具體分類見表2:
表2 保護地管理類別
類別I | 嚴格的自然/野生地保護區:保護區的主要任務是為科學研究和野生地保護 |
類別Ia | 嚴格自然保護區(Strict Nature Reserve):主要用于科研的保護地。 |
擁有某些特殊的或具代表性的生物系統,地理或生理特色及/或物種的陸地或海洋,可用于科學研究及/或環境監測。 | |
類別Ib | 自然荒野區(Wilderness Area):主要用于保護自然荒野面貌的保護地。 |
大面積未經改造或略經改造的陸地或海洋,仍保持其自然特色及影響,尚未有過永久或大型人類居住,用于保護其天然條件。 | |
類別II | 國家公園(National Park):主要用于生態系統保護及娛樂活動的保護地 |
自然陸地或海洋,用于(a)為現在及將來一個或多個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保護;(b)禁止對該區進行有害開發及占用;(c)為精神、科學、教育、娛樂及旅游等活動提供基礎,這些都應與環境及文化配套。 | |
類別III | 自然紀念物(Natural Monument):主要用于保護某些具有自然特色的保護地 |
擁有一種或多種自然或自然/文化特色的地區,其特色因稀有,具代表性或在美學或文化上意義重大而超乎尋常或獨一無二。 | |
類別IV | 生境/物種管理區(Habitat/Species Management Area):主要用于通過干預進行管理以達到保護目的的保護地。 |
一片陸地或海洋,用于通過積極干預以達管理目的,以確保生境和/或達到某些物種對生境的特別要求。 | |
類別V | 風景/海景保護地(Protected Landscape/Seascape):主要用于風景/海景保護及娛樂的保護地。 |
陸地,包括海岸及海洋,由于人類與自然的長期相互影響而形成的具重要美學、生態學及/或文化價值,且生物多樣性較豐富的地區。維護傳統的人類自然相互影響的完整性對該區的保護、維持及進化極為重要。 | |
類別VI | 資源管理保護地(Managed Resource Protected Area):主要用于自然生態系統持續性利用的保護地。 |
擁有顯著未經改造的自然系統,對其進行管理以確保長期保護及維持其生物多樣性,同時根據當地村社需求,持續性提供自然產品及服務。 |
來源:引自IUCN, Guidelines for Protected Area Management Categories, 1994